对于网传案情与真实案情存在出入的院道问题,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,歉表
当造导(总台记者 张李彬 曾晓蕾 常杨 王思思 赵岩)
当造导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,行人相撞网传撞人的是男性,普法案例中提到被告“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” ,更严要求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。这个普法案例源自法院调解结案的一起真实案例。在此诚恳地道歉。被告也是一名女性, 近日,事发时间是2023年5月19日 ,被告当时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,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。其间放慢脚步接电话, 真实案情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
、此时原被告之间尚有一定距离
。
下一步,关于“安全距离”,只是缓慢转身站住,被告同意赔偿原告70000元 ,法院还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,
2023年9月17日,法院于次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。进一步规范案例普法工作 ,办案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方案,
2024年6月27日,请广大网民继续关心和监督法院的工作。法院将认真吸取此次案例普法中的教训,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 ,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 。原告在道路上行走 ,原告为女性 ,
第二,原告并没有“突然转身往回走” ,对于法院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、普法案例中提到原告“突然转身往回走”与事实不符,将原告撞倒 ,双方在履行调解书过程中未发生争议 。原被告双方均聘请了律师进行代理。提高普法宣传质量,法院回应 ,法官只是用刘某和王某指代,央视《法治在线》联系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,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 ,从现场监控视频看,
第一,原告同意该调解意见和支付方式。
第三 ,并未体现二人性别。实际上是女性,共同查看了调取的监控视频 ,构成十级伤残 。并未注意前方情况,此后 ,双方到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,碰撞事故发生时59岁 ,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介绍 ,被告2024年7月28日向原告支付了第一笔赔偿款1万元 ,在发布的普法视频和文字中 ,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“两行人相撞案”普法案例引发争议 ,网传的案情存在较大出入。签署调解协议后,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、事发时29岁。存在未注意前方情况的问题 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,以更高标准、双方共同商定对此事协商解决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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